本著強化管理、規(guī)范運作、控制成本、提高質量的原則,按照有關規(guī)定,結合自貢燈會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燈組制作方式
根據本屆燈會燈組設計方案以及燈組的情況,參照政府采購的相關規(guī)定,對本屆燈會的制作采取以下兩種辦法組織實施:
(一) 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選定制作人
大廣場上天穹燈組保留,由于天穹燈組內外部的結構復雜和安全工作的特殊性,彩燈部分修改和完善由去年承制的彩燈公司負責,燈會指揮部成立談判小組與承制公司談判確定改造制作費用。
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談判在10月中下旬進行,以便保證在10月下旬前進場施工。
(二)競爭性談判采購方式選定制作人
除《天穹》內外改造方案外的其余燈組,采用競爭性談判的采購方式,由燈會指揮部組成談判小組確定燈組制作人。競爭性談判方式選定燈組制作人的辦法如下:
1、基本程序:發(fā)布信息→報名登記→材料申報→綜合評比→確定制作人。
2、談判標準:采用“綜合評分標準”的方式進行,其內容由四個部分組成:
(1)燈組制作人(或派出的項目負責人)的綜合素質和綜合能力。
(2)實施團隊主要技術骨干的綜合素質和綜合能力。
(3)對所制作燈組的正確理解和創(chuàng)造性完善,以及四圖一書的規(guī)范完成。
(4)所制作燈組的報價。
3、對申報參加競爭性談判單位候選人的具體要求:
(1)參與申報的單位需是長期從事自貢燈會的設計制作,信譽高的彩燈行業(yè)公司。所派主要人員需是長期活躍在自貢燈會設計制作工作中的優(yōu)秀人員,有較強的專業(yè)技能和組織管理能力。
(2)參與申報的單位根據燈會指揮部提供的燈組設計效果圖及質量要求精心編制“四圖一書”完善工藝說明和燈組預算報價。
(3)參與報名時需提交相關資信證明。
(4)凡參與競爭性談判燈組的制作單位,報名時需交納投標保證金人民幣壹萬元,以現(xiàn)金或轉賬方式均可。
(5)項目中標后,保證金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若投標單位在燈會安裝、展出、拆除期間沒有發(fā)生安全事故,工程質量達標合格,在燈組拆除后一周內退還;如有違約,依法追究違約責任。
4、競爭性談判工作的時間和進度安排:
(1)9月下旬(指定日期)報名,審核自愿報名參加的候選制作單位資格。報名時需交以下材料:包括候選制作單位的基本情況、聯(lián)系方式、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證、2012年度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與提交稅務部門資料一致)等相關證明,以及實施團隊主要技術骨干的基本情況,個人聯(lián)系電話等。
(2)9月下旬向報名參加燈組候選制作單位詳細介紹燈組的基本情況,接受相關問題的咨詢。向報名參加的候選制作單位發(fā)放相關文字材料和燈組效果圖等文件。
(3)按通知規(guī)定的談判時間、地點當日收取燈組候選制作單位的申報材料(包括承制燈組的四圖一書、費用報價。以上材料由申報者自行密封)。當天開始進行多輪報價比選,選定燈組制作單位。
5、競爭性談判選定燈組承制單位的程序:
(1)由談判小組成員、監(jiān)督人員、燈組候選制作人當場驗證開啟所有的申報文件資料。燈組候選承制人退場后,統(tǒng)計報價數(shù)據,進行方案評議。
(2)燈組承制費報價實行多輪報價制,視選評的具體情況,由談判小組決定輪次。
(3)第二輪報價結束后,根據“綜合評分標準”由談判小組成員分別以記名方式對每位候選承制人進行綜合打分,并當場統(tǒng)計每位候選承制的得分數(shù)據,得分最高者即選定為燈組制作單位
。
(4)在得分相同的條件下,則方案參與者優(yōu)先中選。
(5)如果競爭性談判燈組不足三個單位報名參加時,則另行選擇時間和地點,并按上述辦法另行組織。
(6)對最終選定的制作單位由燈會指揮部與其簽定制作合同。
(7)最終結果將在市燈貿委公示欄上公開通報。
二、組織管理
制作單位確定后,都必須在燈會指揮部統(tǒng)一管理下完成燈組制作的相關工作。
(一)按燈會指揮部的統(tǒng)一部署,認真組織施工隊伍,精心進行施工,確保燈組制作還原設計效果。
(二)按燈會指揮部的統(tǒng)一要求,完成燈組的施工圖的完善和其它技術工作。
(三)按燈會指揮部的統(tǒng)一安排,按時完成制作、安裝和展出等各個階段的工作。
(四)嚴禁任何形式的轉包,一經查實,將視情節(jié)予以處罰。因燈組制作工藝特殊,需要由其它專業(yè)公司或人員聯(lián)合制作的,需書面呈報燈會指揮部同意后,方可將其委托他人制作加工。
三、指導監(jiān)督
在組織實施中,無論是“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和“競爭性談判”采購方式,市監(jiān)察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都將派員指導和監(jiān)督。
四、其它
(一)制作費用的支付
制作費用由燈會指揮部統(tǒng)一按時間,分5次支付給燈組制作人(具體見合同有關條款)。
(二)在執(zhí)行中如遇特殊情況,由燈會指揮部會議商定并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
(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由指揮部研究決定并報相關部門。
(四)本辦法由燈會指揮部負責解釋。
1、《綜合評分標準》
2、《競爭性談判燈組制作費申報表》
3、《費用最終報價單》
4、《申報單位簡介》
5、《實施團隊主要技術骨干一覽表》
6、《競爭性談判和單一來源采購方式談判小組和談
綜合評分標準:綜合分滿分100分,最高得分者中選,內容分值比例如下:
一、“制作公司資質、信譽、業(yè)績,派出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綜合能力或制作人的綜合素質和綜合能力”滿分35分。
1、長期在燈會一線從事管理,技術好,業(yè)績優(yōu)良,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和良好的人脈資源;本項目人員結構優(yōu)良,各特殊工種人員持證比例高7分。
2、參與過自貢本地燈會制作(指揮部合同復印件),配合指揮部對燈組制作進行合理變更,近年來完成任務好6分。
3、公司信譽或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財產擔保能力,2010年1月至今承接過單個合同價為200萬元及以上的業(yè)績,(業(yè)績以合同原件為準,復印件視未提供)6分。
4、有完整的工程安全應急管理預案和措施6分。
5、踴躍參與前期創(chuàng)意策劃,凡投稿設計單位3分。
6、踴躍參與前期創(chuàng)意策劃且設計方案入選單位7分。
二、“四圖一書的深化設計完善”滿分25分。
1、根據布展場完善效果圖5分。
2、電器安裝圖機械傳動圖7分。
3、主體結構圖7分。
5、制作說明完整并深化6分。
三、“費用報價” 滿分 40分。
以公司最終報價為依據,結合指揮部控制造價計算得分。